白洋 2024-02-17 14:57 广东
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图腾之一,过年不放花炮,总少了一份仪式感。王安石《元日》诗:“爆竹声中一岁除,春风送暖入屠苏。千门万户曈曈日,总把新桃换旧符”,可见“新桃换旧符”之前须燃放爆竹。
据《利玛窦中国札记》:“中国人非常喜欢这类表演,并把它当作他们一切庆祝活动的主要节目。他们制作焰火的技术实在出色,几乎没有一样东西他们不能用焰火巧妙地加以摹仿……在焰火上面,他们似乎花多少钱也在所不惜。”
《青玉案·元夕》(辛弃疾)
东风夜放花千树。更吹落,星如雨。
宝马雕车香满路。凤箫声动,玉壶光转,一夜鱼龙舞。
蛾儿雪柳黄金缕。笑语盈盈暗香去。
众里寻他千百度。蓦然回首,那人却在,灯火阑珊处。
“天上一轮才捧出,人间万姓仰头看”。一刹那的光辉不代表永恒,焰火之光没法和日月争辉,拼尽全力只为在观众面前风光一时,这就是烟花爆竹的宿命。
今年烟花特别多,因为九运旺爆炸品。而烟花爆竹之发明,源于先民对“火”的敬仰和崇拜。
《尔雅·释天》:“祭天曰燔柴。” 邢昺疏:“祭天之礼,积柴以实牲体、玉帛而燔之,使烟气之臭上达於天,因名祭天曰燔柴也。”在周朝,祭天时要先点燃柴堆,如此这般,人间之事就能上达天听。而且,古人认为,借助火的光和热,能够驱逐妖魔鬼怪。
西晋末,五胡乱华,中原士族南逃,所谓“衣冠南渡”。因南方盛产竹子,而新鲜的竹节在火堆之中会炸膛,发出巨响,比烧木头更具仪式感,于是竹节取代木柴,成为燔柴之必备品,“爆竹”因此得名。
南北朝时期的著名学者宗懔在《荆楚岁时记》中提到:“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。《春秋》谓之端月。鸡鸣而起,先于庭前爆竹,以辟山臊恶鬼。按:《神异经》云:西方山中有人焉,其长尺馀,一足,性不畏人,犯之则令人寒热,名曰山臊;以竹著火中,[火朴][火毕]有声,而山臊惊惮。《元黄经》所谓山[犹巢]鬼也。”
《通俗编排优》:“古时爆竹,皆以真竹着火爆之,故唐人诗亦称爆竿。后人卷纸为之,称曰‘爆竹’”。在唐朝,鞭炮被称为“爆竿”,大概是将一根较长的竹竿逐节燃烧,连续发出爆破声。据古书记载:“李畋居中……邻人仲叟为山魈所祟。畋命旦夕于庭中用真竹着火爆之,鬼乃惊退”。李畋受山火烧竹,竹裂发声之启发,发明了爆竹。
中国古代的炼丹家在长期的炼制丹药过程中,发现硝、硫磺和木炭的混合物能够燃烧爆炸,由此诞生了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的火药。公元808年,唐朝炼丹家清虚子撰写的《太上圣祖金丹秘诀》,其中提到了“伏火矾法”,是世界上关于火药的最早文字记载。有人尝试将火药塞入竹节之中,其响声洪亮,且散发出沁人心脾之香气,火烧竹子之习俗从此成为过去式。
随着造纸业的发展,以纸筒代替竹筒,装填黑火药,再用引线连结成串的纸卷爆竹逐渐成为潮流,并流传至今。据宋末元初周密的著作《武林旧事》:“岁除爆竹,内藏药线,一发百余响不绝。”爆竹亦称“爆仗”、“炮仗”、“鞭炮”,而鞭炮原名“编炮”,意为编结起来的爆竹。
民间传说,唐太宗李世民被山鬼纠缠,久治无效,遂下诏书全国求医。布衣猎人李畋(畋,tián,种田或打猎)应诏揭榜,将硫磺、硝石装入竹筒,点燃后发出爆炸声驱逐山魈,硫磺香味可以扑灭瘴气。皇上龙体康复,因此封李畋为爆竹祖师。
网上流传,李畋乃唐代袁州府萍乡县上栗麻石人氏(今湘赣交界处),生于唐高祖(李渊)武德四年(公元621年)四月十八日,逝世于公元690年农历12月18日,据此排出八字的前三柱如下:
其实李畋的籍贯、生卒年份都有争议;甚至李畋这个名字,本名就是李畋,或者只是一个姓李的猎户,已无处可考。
另有说法认为,李畋是宋代官员,四川成都人。
总之,农历四月十八日是李畋的生日。湖南省浏阳市、醴陵市与江西省万载县、上栗县这四个著名的“花炮之乡”共争一位祖师,每到这天,鞭炮行业的人家都要焚香点烛,虔诚祭祀李畋先师。